又耳番外-常青篇 第二十一章 在山海 在人间

这十年来,我见过太多人,也见过太多的浪漫,你做过最浪漫的事是什么呢?

给大家说一说,这几年我听到过的:

“半夜我带着女朋友去山顶看日出”

……

“工作的时候,开车去海边和她待半个小时,然后又回去工作。”

……

“我的一个朋友建议我送她玫瑰,然后我就骑上了我的小摩托,那天晚上有很大的雾,也很冷,我不后悔,因为那就是我们爱情的开始。”

……

还是,那个灯红酒绿的夜店里,一群醉了酒的中年男女进行的吹牛大赛,那个叫陈寻的大叔,吹的那个为了和心爱的女孩上同一所大学,高考时故意放弃的一道13分的大题?

………

云潭南的这段故事,开始的时候,是程唯翰见到一伊的第一眼,结束的时候,是一伊的婚礼。

这场婚礼,和我们大学毕业的那一年,中间跨度长达十年。

这十年来,程唯翰都没有回来,我们也从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,变成了如今三十多岁的油腻大叔。

前面也说过,正因如此,他回来的那一天,我们哥几个都难得喝的烂醉,因为他,仿佛也让我们这群中年老男人也重新活了一次青春!

回来的第三天,一伊婚礼的前一天,他走了。www.nbhr.net.cn 曦迷小说网

他走的那一天,我们几个去送他,其中还多了几个人,有我们的大学辅导员,有力学老师李大姐,还有,那些曾经暗恋过他,如今已经成家立业的女同学……

他,最终还是没有去一伊的婚礼……

其实,就在我们见面的第二天,也就是醉酒后那个清晨,我第一个醒来,我转头的时候,发现他也醒了,他给了我厚厚的一沓手稿,不用说,我也能猜到,里面洋洋洒洒的,是他和一伊的三年。

而这,就是你们之前看到的故事。

在他离开的那一天,他说:

“笑笑,别哭啊”

“你们替我去见证她的婚礼吧!见证她爱着别人的样子,见证她不再属于我的样子。”

“其实呢,这十年来,有句话,我拖了很久很久,想来确实也过了挺久了……

我和一伊,我始终都没有好好给她一声再见,就像最后的离开,仿佛我也被动被选择的一样,那三年,有很多对不起,我最终也没有说出口,可能,是我没有好好爱她。

如今尘埃落定,我也不再想去说些什么,我们的故事,就交付于你啦!”

我们兄弟几个,没有说话,忍住不流泪,只是胖子不争气转头过去抹着眼泪,他对程唯翰,比我们来说,更舍不得。

“这是我们的三年,这是我的十二年,都在这里,你替我把它写出来吧!”

“之前,我答应过她,如果有一天我成为了作家,写一个关于我们的故事,我整理了我们的点滴,最后却没有勇气动笔,所以,你替我完成这个故事吧……”

“好了,各位,飞机快到点了,我走啦!老师、同学,大家保重!”

他走的那天,至今我都记忆犹新。

第二天就是一伊的婚礼,他就这么狠心?

直到,我整理这些稿子,经历过他和一伊的三年,我才明白,不是他狠心,而是,时间太狠心了!

怎么,就让曾经这么相爱的两个人最终却没有在一起呢?

……

如果以我的视角,去看他们的爱情,终究带着我的滤镜,说实话,无法把最美好的一面描绘出来,更没有把他们最后一面时,大程的心理状态展现出来。

所以,我决定,接下来的故事,用程唯翰自己的原稿,去呈现给你们!

那些程唯翰自己视角里的回忆,那些第一人称的不甘,那些都是我无法描绘的东西,而那些,都是他们爱情所有的点滴。

说实话,他们的青春,是我看在眼里的,也是死在我眼里的,如今敲着键盘至此,我却已经泪流满面。

有多少人,能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怀恋自己死去的爱情?

有多人人,能够在这个快餐爱情面前的时代,记住自己爱情这么久?

说真的,目前为止,个人来说,这是我此生见过的最浪漫的事。

也是我此生亲身经历的青春年华里的一个遗憾,可能因为他们的故事里,也有着我们其他人的影子吧!

我一直有这么一个习惯,似乎只要身入社会,躁动的灵魂就开始活泼,在城市边缘,心里已经很难寻得一片空阔的绿野了。

不是掠过夏风,欢喜就有迹可循。

遗憾去雨后的游丝,弥漫空中,构成清谧却无法忍受的痛苦,就是回忆本身。

今天背景是晴天,可是之前的许久,却都是阴天,让我眼前的这个故事,多了几分深幽,我不喜欢这样的看似平凡,却又包含太多离愁的姿态。

我更喜欢向荒野地里走去,任情绪恣然,希望程唯翰一个人在其他的城市,能与无人打扰的盛放撞个满怀。

崩溃吧,曾经我几乎快忘了“大学”的存在。

直到程唯翰的一条朋友圈,唤醒了曾经的记忆,我突然想起,是大二那时的我,企图在大学里做点什么,却又毫无方向。

之后决定跟着程唯翰写东西,在文学这个小海洋里,我也想着毫无掩饰的去表达自己,可没坚持多久,便放弃了,也断了写文字的这个念头。

可能是因为这里不如其他的圈子那样热闹,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,想要获得更多的关注,但与此同时又想要一片安静的天地,这两者无疑是相悖的,最后,我还是浮躁地离开了这里。

这几年,我毕业了,也走向了工作岗位,在工作的这一年里,见了各式各样的人,承受了快节奏的工作强度,人也逐渐变得麻木,成为每天上班、下班,挣钱、生存的普通人。

有时我会很讨厌工作的生活。

讨厌被工作支配,挤不出时间留给自己。

讨厌工作中的人,大家的关系微妙而难以言喻。

讨厌活在追求名利的世界里。

讨厌群居生活中,只为了谁没有打扫卫生而纠结。

讨厌资本包装的繁华。

讨厌繁华背后的空洞。

讨厌所有人每天死板的打卡。

讨厌想象力逐渐从我脑子里消失。

讨厌欲哭无泪。

讨厌隐藏自己的情绪。

讨厌自己的无可奈何。

……

直到,我回过头来看程唯翰曾经写下的文字,简直不敢相信,不敢相信,这是我也经历过的青春。

自己曾经也有这样的情感,可现在怎么都渐渐远去了呢?

我如今只希望,希望以后也能在这程唯翰的文字里,寻得一个干净、安静的地方,继续记录自己,继续写些故事。

而我这辈子见过最浪漫的事,是程唯翰为自己曾经最爱的女孩儿写了一本书。

接下来的故事,我将以程唯翰自己的原稿,去呈现给你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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